合建綠勘協【2020】3號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綠色發展理念,落實《合肥市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弘揚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調動我市綠色建筑行業的積極性,促進我市綠色建筑工作深入開展,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協會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19年度合肥市綠色建筑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評選范圍為全市城鄉建設系統(包括市、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學會、在肥高校、科研院所及開發、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檢測、技術咨詢、建筑節能材料生產企業等)以及其他為推動我市綠色建筑作出積極貢獻的個人。
擬評選表彰先進個人不超過20名。
二、評選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方可申報綠色建筑先進個人:
(1)具有豐富的綠色建筑從業經驗,在綠色建筑領域取得顯著成就,具有公認的行業影響力。
(2)主持或參編多項國家或地方綠色建筑相關標準,或擔任過多項具有代表性、示范性、標志性的綠色建筑項目相關專業負責人,或對推動綠色建筑產業發展建筑科技成果的研發做過突出貢獻。
三、評選方式
此次評選活動采取推薦(申報)與評選相結合的方式。綠色建筑先進個人由所在單位推薦。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綠色建筑先進個人須按要求填報申報表(見附件2),其中的主要事跡要求內容真實、重點突出,字數在1000字以內。
(二)申報材料(含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等)一式六份,一律采用A4紙,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三)請有關單位認真做好申報、推薦工作,于2020年3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我會秘書處,并請同時提交申報表的電子版。
(四)申報材料報送地址:合肥市瑤海區銅陵北路569號2樓,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協會。
聯系人:劉從、王娟
聯系電話:0551-62655262、62638005
附件:1.合肥市綠色建筑先進個人評選辦法.docx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