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綠勘協【2019】12號
各會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辦發(2017 ) 27號)、《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2019〕1號)、《安徽省工程建設團體標準管理暫行規定》(建標〔2019〕90號)等文件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 GB/T20004.1-2016)的規定,適應建設行業發展需要,加強會員服務,規范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協會團體標準(以下簡稱團體標準)制修訂程序,確保制修訂工作的科學、公正,提高協會團體標準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結合我市節能減排降碳、綠色發展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了《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協會標準管理辦法》,現予以發布,請遵照執行。
附件1:《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doc
附件2: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協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細則.doc
附件3:合肥市綠色建筑與勘察設計協會團體標準涉及專利處理規則(試行).doc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