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廣德市、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推進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規定,現就依法推廣應用“四新”技術(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嚴格遵守《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和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及相關工程建設通用規范規定,在滿足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規定的項目功能、性能要求和關鍵技術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選用相關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選用團體標準、企業標準時應嚴格遵守《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
三、《工程建設領域適宜技術(產品)綜合性能評估意見書》(原“推廣證”)是在建設工程中推廣應用相關新技術(新產品)的評估意見,由新技術(新產品)依托單位自愿提出評估申請,供工程建設參與各方自愿采信,不作為新技術(新產品)在建設工程中推廣應用的強制條件。
四、市場主體應規范使用各市造價管理部門定期發布的建設工程材料市場價格信息,各市造價信息期刊中發布的材料供應商報價不作為工程計價的依據。
五、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在積極推廣應用“四新”技術的同時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024年12月5日